香港有限公司到台灣投資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,會要求香港公司的文件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。(以前叫中華旅行社);認證的文件有可能是公司註冊證書;商業登記證;授權書等等,視乎辦理的手續不同,需要的文件也有所不同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之前,一般需要國際公證人先做認證,然後再送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加簽。具體文件和費用,詳情請諮詢我們,謝謝!
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香港)辦理文件證明項目簡表
申請項目 |
須備文件 |
一般商務文件驗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份證件影本(親自前來辦理者提供身份證正本,驗畢退還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5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(應加註文件發出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6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商務合約 (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簽約雙方之資料外,合約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合約雙方簽約人之簽名屬實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簽約雙方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雙方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(倘由一方提出申請,則簽約另一方僅需提出身分證件影本) (4)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件影本(如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等) (5)為該公司有權簽字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6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合約正、影本(應加註合約簽署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公司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 |
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上述資料外,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: (1)授權書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簽字人簽字屬實 (2)簽字人應提具有權代表公司簽字之文件 (3)簽名處應列明簽字人之基本資料(姓名、頭銜…等) (4)應加註授權書簽發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 (5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香港政府所發之公司註冊登記文件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政府所發破產清算證明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(倘申請人係台灣公司,則須提供台灣營業登記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影本)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與破產公司之利害關係證明(如發票、來往郵件存證信函等) (6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影片等影帶輸出文件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公證人驗證之影帶文件正、影本 (6)香港電影戲劇總會或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有限公司(MPDA)之版權所有證明正、影本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個人授權書、委託書(申請人應親自來本處辦理,並在本處職員面前親自在授權書上簽名,由本處見證其簽名屬實。倘當事人無法簽名時,可以按指印方式代之,但須有2人以上之見證者。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授權人身份證件(台灣身分證或護照;香港身份證或護照)正、影本 (3)授權書 ( 簽名部分暫漏空,須在本處見證下始得簽名) (4)授權人倘係中華民國國民,則應提出簽字時來港之入境紀錄正、影本 ※申請人倘無法親自前來本處於授權書上簽名,則除應備齊前項問題所列之應備文件外,該授權書必須經由香港公證人先見證其簽名屬實後,再依照服務說明第二項所述,以申請人無法親自送件之方式辦理。 注意:無法親自前來辦理之個人授權書式樣與親自辦理者不同。(表格可在本處www.taiwaninfo.org或領務局www.boca.gov.tw網站下載)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 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印鑑證明、印鑑登記、印鑑變更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※倘申請人非屬中華民國國民,委託書必須經公證人認證 |
拋棄繼承權聲明書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※拋棄繼承權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 ※繼承人倘係未成年人,由法定代理人申請 |
繼承系統表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|
出生證明 (可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或代為申辦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出生證明正、影本 (3)申請人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(4)與當事人之關係證明(如出生證明、結婚證書影本) |
死亡證書 (可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死亡證書正、影本 (3)申請人為死亡者家屬或親屬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(4)申請人及死亡者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|
結婚證書 (可由婚姻當事人任一方提出驗證申請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及婚姻另一方之身分證件影本 (3)結婚證書正、影本 【至於由婚禮監禮人或由教堂/廟宇負責人簽署的證書,請先向婚姻登記辦事處申請結婚證書之真實副本(有該處加蓋真實副本字樣之戳記)】 |
離婚判決書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最後判決書【Form 6(非兩願離婚)或Form 7(兩願離婚)】正、影本 (4)倘非兩願離婚,則離婚呈請人需提供誓章副本,或送達認收書(Form 4)或法庭許可之報章刊登資料【倘無法提供上述文件,離婚當事人雙方可一起親至本處確認,或由呈請人親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請上述文件】 ※離婚判決書可由離婚當事人其中一方提出驗證申請。惟倘非兩願離婚,則離婚聲請人需提供已將離婚呈請書送達答辯人之誓章副本,或送達認收書(Form 4)或法庭許可之報章刊登資料,以證明完成合法送達。 |
香港政府所發之其他個人文件(如:登記事項證明書、駕照、身份證...等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(3)驗證文件正、影本 ※香港身份證影本之驗證必須本人親自前來辦理。 |
申請項目 |
須備文件 |
一般商務文件驗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份證件影本(親自前來辦理者提供身份證正本,驗畢退還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5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(應加註文件發出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6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商務合約 (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簽約雙方之資料外,合約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合約雙方簽約人之簽名屬實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簽約雙方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雙方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(倘由一方提出申請,則簽約另一方僅需提出身分證件影本) (4)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件影本(如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等) (5)為該公司有權簽字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6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合約正、影本(應加註合約簽署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公司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 |
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上述資料外,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: (1)授權書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簽字人簽字屬實 (2)簽字人應提具有權代表公司簽字之文件 (3)簽名處應列明簽字人之基本資料(姓名、頭銜…等) (4)應加註授權書簽發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 (5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香港政府所發之公司註冊登記文件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政府所發破產清算證明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(倘申請人係台灣公司,則須提供台灣營業登記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影本)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與破產公司之利害關係證明(如發票、來往郵件存證信函等) (6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影片等影帶輸出文件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公證人驗證之影帶文件正、影本 (6)香港電影戲劇總會或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有限公司(MPDA)之版權所有證明正、影本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個人授權書、委託書(申請人應親自來本處辦理,並在本處職員面前親自在授權書上簽名,由本處見證其簽名屬實。倘當事人無法簽名時,可以按指印方式代之,但須有2人以上之見證者。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授權人身份證件(台灣身分證或護照;香港身份證或護照)正、影本 (3)授權書 ( 簽名部分暫漏空,須在本處見證下始得簽名) (4)授權人倘係中華民國國民,則應提出簽字時來港之入境紀錄正、影本 ※申請人倘無法親自前來本處於授權書上簽名,則除應備齊前項問題所列之應備文件外,該授權書必須經由香港公證人先見證其簽名屬實後,再依照服務說明第二項所述,以申請人無法親自送件之方式辦理。 注意:無法親自前來辦理之個人授權書式樣與親自辦理者不同。(表格可在本處www.taiwaninfo.org或領務局www.boca.gov.tw網站下載)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 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印鑑證明、印鑑登記、印鑑變更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※倘申請人非屬中華民國國民,委託書必須經公證人認證 |
申請項目 |
須備文件 |
一般商務文件驗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份證件影本(親自前來辦理者提供身份證正本,驗畢退還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5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(應加註文件發出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6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商務合約 (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簽約雙方之資料外,合約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合約雙方簽約人之簽名屬實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簽約雙方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雙方簽署商務文件者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(倘由一方提出申請,則簽約另一方僅需提出身分證件影本) (4)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件影本(如香港身份證或護照等) (5)為該公司有權簽字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【 Form D1、Form D2】、公司年報等【AR1、AR3】,倘提供公司授權會議紀錄為證明文件,該文件亦應經國際公證人驗證) (6)經香港公證人驗證之商務合約正、影本(應加註合約簽署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)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公司授權書(Power of Attorney) |
除依照一般商務文件驗證應備資料內容,備齊上述資料外,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: (1)授權書應經香港公證人見證簽字人簽字屬實 (2)簽字人應提具有權代表公司簽字之文件 (3)簽名處應列明簽字人之基本資料(姓名、頭銜…等) (4)應加註授權書簽發日期及公證人驗證日期 (5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香港政府所發之公司註冊登記文件等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香港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商務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政府所發破產清算證明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(倘申請人係台灣公司,則須提供台灣營業登記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影本) (3)公司負責人之身份證件影本(如:香港身分證、護照等)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與破產公司之利害關係證明(如發票、來往郵件存證信函等) (6)經香港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蓋章或經公證人驗證之文件正、影本 |
香港影片等影帶輸出文件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有效之公司商業登記證影本 (3)公司負責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4)為該公司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(如:董事名冊等) (5)經公證人驗證之影帶文件正、影本 (6)香港電影戲劇總會或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有限公司(MPDA)之版權所有證明正、影本 (7)倘公司負責人無法前來辦理,可委託代理人辦理送件,請先至香港公證人處辦理授權書,代理人得持憑該授權書前來本處辦理 |
個人授權書、委託書(申請人應親自來本處辦理,並在本處職員面前親自在授權書上簽名,由本處見證其簽名屬實。倘當事人無法簽名時,可以按指印方式代之,但須有2人以上之見證者。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授權人身份證件(台灣身分證或護照;香港身份證或護照)正、影本 (3)授權書 ( 簽名部分暫漏空,須在本處見證下始得簽名) (4)授權人倘係中華民國國民,則應提出簽字時來港之入境紀錄正、影本 ※申請人倘無法親自前來本處於授權書上簽名,則除應備齊前項問題所列之應備文件外,該授權書必須經由香港公證人先見證其簽名屬實後,再依照服務說明第二項所述,以申請人無法親自送件之方式辦理。 注意:無法親自前來辦理之個人授權書式樣與親自辦理者不同。(表格可在本處www.taiwaninfo.org或領務局www.boca.gov.tw網站下載)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 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|
委託書 (在臺灣申請印鑑證明、印鑑登記、印鑑變更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※倘申請人非屬中華民國國民,委託書必須經公證人認證 |
拋棄繼承權聲明書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※拋棄繼承權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 ※繼承人倘係未成年人,由法定代理人申請 |
繼承系統表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中華民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 |
出生證明 (可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或代為申辦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出生證明正、影本 (3)申請人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(4)與當事人之關係證明(如出生證明、結婚證書影本) |
死亡證書 (可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死亡證書正、影本 (3)申請人為死亡者家屬或親屬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(4)申請人及死亡者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|
結婚證書 (可由婚姻當事人任一方提出驗證申請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及婚姻另一方之身分證件影本 (3)結婚證書正、影本 【至於由婚禮監禮人或由教堂/廟宇負責人簽署的證書,請先向婚姻登記辦事處申請結婚證書之真實副本(有該處加蓋真實副本字樣之戳記)】 |
離婚判決書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申請人之身分證件正、影本 (3)最後判決書【Form 6(非兩願離婚)或Form 7(兩願離婚)】正、影本 (4)倘非兩願離婚,則離婚呈請人需提供誓章副本,或送達認收書(Form 4)或法庭許可之報章刊登資料【倘無法提供上述文件,離婚當事人雙方可一起親至本處確認,或由呈請人親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請上述文件】 ※離婚判決書可由離婚當事人其中一方提出驗證申請。惟倘非兩願離婚,則離婚聲請人需提供已將離婚呈請書送達答辯人之誓章副本,或送達認收書(Form 4)或法庭許可之報章刊登資料,以證明完成合法送達。 |
香港政府所發之其他個人文件(如:登記事項證明書、駕照、身份證...等) |
(1)文件證明申請表 (2)身份證件正、影本 (3)驗證文件正、影本 ※香港身份證影本之驗證必須本人親自前來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