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商標註冊
美國對商標採取使用主義,其保護年限為註冊日起十年,可延期多次,每次十年。如果已經在美國使用該商標,可以根據實際使用提出申請,但需同時提出使用的相關證明以及在美國使用日期。在核准後即可獲的美國商標註冊證書;如未使用該商標者,可以根據計畫使用提出申請,但必須在核准後六個月內提出使用證明及在美國使用商標的日期,該使用證明獲得認可後才可以取得美國商標註冊證書。
1.註冊美國商標需要提供的資料
1. 可以個人名義或公司持有該商標;
2. 提供清晰的商標LOGO,並確認註冊類別;
3. 在海外及美國當地使用該商標的證明,例如:產品包裝等);如該商標未曾在美國當地使用過,則應預備“使用意向證明書”。
2.註冊美國商標的流程
a.提供商標LOGO 查冊 ,在通過初步的查詢及準備以後,如果註冊的成功率高,會建議遞交申請;如果成功率不高,則建議作出修改或提供新的LOGO查冊;
b.申請文件遞交至政府後,大概一個月左右會有回執,即政府受理通知書。
3.政府審查
審核員會翻查商標記錄,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,是否有其他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。審核員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條規所訂的註冊規定。如審核通過,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(登憲公告階段)。如果政府提出異議,則需提供證明資料答辯。
4. 登憲公告
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核准商標申請後,該商標會在商標週刊上登記公告,該公告日期將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請人。公告期為期三個月,如無人提出異議,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。
5.申請商標時間和費用
如果註冊申請順利,需時15-18個月。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,10年期間不需要另外繳費,除非申請續期。
特別說明
商標使用:美國商標采先使用主義,因此先使用比先註冊還要重要。
商標註冊:在提出申請之同時,需提示一份已在美國地區使用之證明,如無使用證明,則必需在申請之後註冊之前,宣誓註冊後將如何使用,及已在美國地區使用之證明文件。如不能提供有關文件證明,您可以以“Intend to use” 聲明去代替。
商標使用:註冊後每五年需公告一次,公告仍在使用或提出相關證明。